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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牟定:用司法力量守护非遗瑰宝

发布时间:2023-06-20
作者:李银娟 点击数:653

近日,“牟定县人民法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在楚雄州牟定县文化馆非遗展厅挂牌成立。联络点将为牟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此举是织密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司法保护的创新举措,将合力守护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与“魂”。

牟定县人民法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联络点将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为一体的驻点服务。牟定县人民法院法官将定期进驻联络点,为非遗传承人、产业从业人员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化解涉文化遗产保护矛盾纠纷,梳理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努力打造楚雄州非遗保护的司法品牌标杆。

牟定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素有“中国彝族左脚舞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匠人之乡”“腐乳之乡”的美誉,以彝族左脚舞歌舞乐文化为重点的民族文化绚丽多彩。


近年来,牟定县坚持传承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创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新局面。目前,牟定县有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7项,建成县级非遗展厅1个、乡镇级非遗展厅7个、文化传习所5个,成立左脚舞协会1个,发展左脚舞表演队120支,队员20000余人。

牟定县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继承与发展、经济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积极引导彝族刺绣、彝族服饰、龙头四弦琴等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发展壮大,对石雕、土陶、铜铁器制作、腐乳制作、酿酒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文化需求密切相关的传统手工技艺进行保护,各项制作技艺在生产中得到传承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牟定县还借助农家乐、休闲山庄、乡村生态旅游等平台,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服务和旅游项目,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对能够转化为文化产品、旅游商品的传统技艺等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实行生产性保护。对有长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项目,重点加强扶持,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推动非遗成果的转化利用。目前,牟定县民族传统节日“三月会”已成为云南省具有代表性的旅游项目,巧夺天工的彝族刺绣从民俗文化向产业化方向转变,成为滇中牟定的一张亮丽文化名片。

文旅头条通讯员  李炳均  周秀凤  刘洪亮   文/图

责编 李航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