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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全面贯彻六条措施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23-07-26
作者:李银娟 点击数:1244

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提出六条措施以来,楚雄州要求各县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严密部署,迅速展开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州旅游市场秩序。同时,楚雄州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集中对旅游团队途经的高速公路进出口、就餐点、旅游景区等重要部位开展检查,严查导游在车上兜售商品、未佩戴导游证、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安排团队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黑车”“黑导”“黑团”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新闻报道、短视频、网络文章等方式,广泛宣传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开展路检路查相关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各县市结合此次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特别是路检路查的有利时机,实行游购分离,旅游合同里未注明的购物点,旅行社一律不得带团进入购物;结合楚雄州“火把节”举办的实际,严格按照《中国•楚雄2023年彝族火把节文旅市场服务和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市指挥中心必须确保4人坐班,确保投诉及时响应,有效处置,及时回复。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旅行社和门店的审批备案工作,各县市加强对目前辖区内旅行社和门店的监管,将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要求到每一家旅行社和每一位导游;加强对景区、文物点等文旅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涉水、涉高等高危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州文旅行业安全;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文旅部门主体责任,及时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李银娟 杨金敏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