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68号)的要求,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10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并组织了州级非遗专家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逐一评审。现将拟推荐申报的名单共51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止。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均不予受理。
电话:0878-6169575
邮箱:573230637@163.com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93号
邮编:675000
来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