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本次共有189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命名周期为5年。云南共有14个地方和单位获命名,其中楚雄州永仁县入选。
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
保山市腾冲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丽江市华坪县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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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地处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北部,居住着汉、彝、傣、回、傈僳等23个民族,全县11.14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64.4%。这里交通便捷、区位优越、日照充足、物产丰富、民族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厚重,有“中国阳光城、云南北大门、绿色生态县 、彝族赛装源”的美誉。
近年来,永仁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县情实际,团结一心谋发展,特色产业更加兴旺、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多点开花全面绽放。截至目前,永仁县共建成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8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 1 个、省级民族团结示范村(社区)27个,州级示范乡(镇)6 个、示范村(社区)53个、示范机关 23 个、示范学校 12 所、示范企业3家、和谐寺观教堂1个、示范军营1个。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银娟 文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图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马永虎